一、总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概况
(一)学院性质
1.学校名称: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5.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津西路16号
(二)学院简介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35年,是安徽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立足安徽、面向全国,坚持“地方性、行业类、技能型、特色化”办学,培养现代制造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40个专业,各类在校学生近10000人。学院与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知名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师资培训和学术科研交流。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兼职教师800多人,其中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92.12%;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3亿元,校内实训基地场所141个,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225个。学院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省(市)、院级教研、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200多项,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34项。
学院实训条件优越。现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10个;拥有安徽省唯一一家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安徽省首个高职院校大学科技园──弋江机电科技园。
学院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控技能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多项国家、省级技能竞赛中屡屡摘金夺银,荣获200多项大奖。毕业生深受省内外企业青睐,连续六年荣获省级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标兵单位)。
学院是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自学考试助学中心,已与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专升本自考助学。学生在校期间自考学习成绩合格,专科毕业的同时可获得主考院校颁发的本科文凭。
学院学习生活环境优越,宿舍全部配备空调。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1865人)
(一)面向普通高考报名考生(1585人)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1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理科 |
55 |
2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理科 |
50 |
3 |
560106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50 |
4 |
56011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3 |
文理兼收 |
50 |
5 |
560111 |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50 |
6 |
5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理科 |
100 |
7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3 |
理科 |
50 |
8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理科 |
100 |
9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科 |
50 |
10 |
56030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3 |
理科 |
55 |
11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理科 |
50 |
12 |
610113 |
电子工艺与管理 |
3 |
理科 |
55 |
13 |
560103 |
数控技术 |
3 |
理科 |
50 |
14 |
560119 |
工业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55 |
15 |
560204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 |
理科 |
55 |
16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3 |
理科 |
50 |
17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文理兼收 |
100 |
18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理科 |
50 |
19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50 |
20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50 |
21 |
610205 |
软件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50 |
22 |
630302 |
会计 |
3 |
文理兼收 |
100 |
23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
文理兼收 |
100 |
24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 |
文理兼收 |
100 |
25 |
6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60 |
(二)面向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280人)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1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不限 |
50 |
2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50 |
3 |
560103 |
数控技术 |
3 |
50 |
4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0 |
5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40 |
6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40 |
四、报考事宜及录取规则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10:00~4日16:00
(2)报名地点: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
3.专业志愿设置
(1)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2)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设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二)测试
1.安徽省“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内容: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3)考试地点: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4)注意事项:考试合格者,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
2.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0:30,满分100分,笔试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9日8:00~18: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学院招生就业处
(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测试地点: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4)测试内容:
1)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范围:思想道德素质;科学健康素质;分析判断能力;沟通解决能力。
2)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①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测试范围:制图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正投影基础、组合体三视图识读与绘制、图样的基本表示法、常用件和标准件的规定画法、零件图和装配图的识读等。
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测试范围:计算机基础知识、Windows操作系统、Microsoft Office组件(Word、Excel、PowerPoint)的基本操作、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的基础知识等。
(3)录取
1)考生录取成绩
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②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
依据考生录取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仍未满足的考生,按服从志愿调剂;若未填服从志愿,不予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免试录取办法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达线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我院免试录取资格:
1.校长实名推荐免试录取办法
(1)我院遴选部分高中、中职学校继续实行校长实名推荐考生免试录取;
(2)被推荐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高出安徽省统一划定分数线60分及以上;
(3)选拔办法由推荐学校制定。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公示,公示无误后,将推荐名单及推荐办法加盖学校公章,于2016年4月5日前(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同时发送至邮箱:ahjd_zsb@126.com;
(4)被推荐考生于2016年4月7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免试录取资格确认,确认无误后,优先预录取。
2.个人申请免试录取办法
(1)在教育、人社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4)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于2016年4月7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免试录取资格确认,确认无误后,优先预录取。
若证书遗失,须到发证机关出具证明(加盖印章)。
五、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若因信息失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2016年3月31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填报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志愿,且安徽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达线的考生名单。
3.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4.录取时,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6年4月13日~19日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28~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对我院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7.学院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测试费:120元/生。
六、日程安排
2016年3月1日~4日,考生到各市指定报名点报名;
2016年3月20日,全省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
2016年3月31日,公布填报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志愿,且安徽省“文化素质”考试达线的考生名单;
2016年4月7日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到我院进行资格确认;
2016年4月9日,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到我院领取准考证并缴费;
2016年4月10日,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
2016年4月13日~19日,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2016年4月28日~29日,预录取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七、收费情况
学院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八、联系咨询
1.学院网址:http://www.ahcme.edu.cn
2.咨询电话:0553—5975116、5975118
九、相关事宜
1.分类考试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测试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对在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申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4.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及社会各界监督。
5.未尽事宜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