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与工作规划》(院字[2017]126号)文件要求,为建立常态化人才培养质量自主保证机制,不断完善我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任:侯大寅

副主任:刘     徐春林    

 员:各职能处室及系部党政负责人

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由学院副院长徐春林担任,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张国政担任,负责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师资建设规划、资源建设规划及制度建设规划等,对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教学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规划、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咨询、论证和执行;对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等方面诊改工作进行指导,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对诊改工作中重大事项进行论证,为学院党委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按照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五纵要求,具体分工如下:

1. 决策指挥系统:由院党委书记张光胜和院长侯大寅指导,联络人为学院办公室负责人。

2. 质量生成系统:由副院长徐春林指导,联络人为教务处负责人。

3. 资源建设系统:由院长侯大寅、副院长姜绳指导,联络人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4.支持服务系统:由院党委副书记刘艺指导,联络人为学生处负责人。

5.监督控制系统:由院纪委书记吴红指导,联络人为监察审计处负责人。

学院各职能处室、系部在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定位如图1所示。

 

1职能处室、系部在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定位

三、二级机构

各职能处室、系部要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与工作规划》(院字[2017]126号)文件要求,成立各单位的二级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明确机构人员名单及职责。

四、附

1.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是学院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最高指挥机构,日常工作由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是在党委领导下,由院长指挥,全面协调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

2.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人员变动由各组负责人向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主任同意后予以变更。各职能处室、系部要建立各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

3.未尽事宜,由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