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外聘教师管理工作,保证外聘教师教学质量,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干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外聘教师聘用对象
外聘教师指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的非本院在编、编外聘用及人事代理人员。
二、外聘教师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专业对口,具备承担课程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二年级以上在读硕士研究生;
2)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其他系列同等职务以上职称;
3)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能工巧匠。
3、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学院管理,胜任教学工作。
三、外聘教师工作内容
1、承担校内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
2、承担校外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
四、外聘教师工作待遇
1、外聘教师按实际完成的教学课时计酬。按学院课酬标准上浮20~30%计发。特殊人才待遇面议,经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审核,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承担校外实习指导和教学任务的,根据工作量和指导的学生人数、指导时间等核定课时津贴。
五、外聘教师聘用
1、系部申报、教务处核定各系部聘任外聘教师计划数。
2、系部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高校教师可不做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存档。
3、系部对拟聘外聘教师的业务能力进行面试、试讲或技能考核。
4、考核合格者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教务处审核。
5、学院与外聘教师签订聘任协议,明确聘期、任务和待遇等事宜,人事处备案。
六、外聘教师管理
1、系部负责按照教学计划和需要安排外聘教师教学任务。
2、外聘教师应严格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3、各系部负责对外聘教师进行业务指导与跟踪管理。
4、系部负责核定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务处审核,学院计发外聘教师课酬。
5、系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6、组织人事处负责建立全院外聘教师人才资源库,加强外聘教师队伍管理。
七、学院返聘的退休教师待遇参照校内教师课酬标准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
2014011602.doc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16日